攀枝花市“3+2”開發(fā)建設配套設施項目回收期回收款結算審核及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咨詢服務比選公告
本次比選項目攀枝花市“3+2”開發(fā)建設配套設施項目回收期回收款結算審核及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咨詢服務,比選人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參加比選。
一、項目概況:
攀枝花市“3+2”開發(fā)建設配套設施項目由五個子項目工程組成,“3”是指:攀枝花大道桃園街口周邊綜合開發(fā)項目配套實施工程、炳仁線與機場路交叉口周邊開發(fā)項目配套設施工程、攀枝花公園改造提升工程;“2”是指:攀枝花大道機場路口周邊開發(fā)項目配套設施工程、市中心醫(yī)院連接渡仁西線周邊開發(fā)項目配套設施工程。項目采用投資建設一體模式實施,于2020年10月簽訂投資建設協(xié)議,約定約定建設期為2年,回收期為5年,子項目獨立實施、結算、移交。項目于2019年10月開工建設,并于2021年8月前先后建成投入使用。項目投資核算至建設期階段投資為約18724萬元(建安費15295萬元、其他投資約3429萬元)。
二、服務內容:
2.2.1建設期竣工決算復核。對項目建設期階段(至竣工驗收結束)的全部竣工決算文件及決算價款進行獨立復核,出具書面復核報告(含電子版)。
2.2.1回收期費用結算審核。對本目回收期回收費用進行結算審核,并出具書面審核認定報告(含電子版)和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2.2.3項目投資決算總價審核。在本項目回收期結束(回收款支付結束),對涵蓋建設成本、資金利息、籌融資成本在內的項目投資決算總價進行審核。
2.2.4其他工作。完成招標人交待的與本項目回收期回收款結算相關的其他工作。
2.2.5審核要求。審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資金使用合規(guī)性;
2、資金到位情況:審查財政資金與自籌資金(如財政貼息貸款、資本金、資本公積)的到位情況;
3、往來款項清理:核對本項目各方形成的往來款項以及應付金額、已付金額及欠款;
4、成本真實性:審查支出范圍合規(guī)性、工程結算準確性,識別虛增工程量或偏離市場價的計價行為;
5、費用分攤合理性:審核費用支出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分攤方法是否合理;
6、資產交付與計價:審核交付資產是否完成驗收及交接手續(xù),核實資產計價準確性(如設備是否具備正式安裝條件、工具器具是否符合固定資產標準);
7、決算一致性核查:根據總概算和工程進度核實剩余工程量,審定所需投資額,檢查會計記錄與決算報表一致性;
8、收入完整性:確認項目收入是否全部入賬,分配是否符合規(guī)則;
9、債務清償審查:核實債務清償情況,分析應付未付款項性質并評估處理方式的合法合規(guī)性;
10、賬務準確性:檢查二級或三級明細科目入賬準確性,防止項目竄戶導致財政撥款對賬差異。
11、特別要求:招標人交待的其他與結算、決算有關的內容。
三、成果要求:
1、各個子項獨立核算。包括攀枝花市“3+2”開發(fā)建設配套設施項目建設期階段(至竣工驗收結束)財務決算復核報告,攀枝花市“3+2”開發(fā)建設配套設施項目回收費用結算審核報告,項目回收期結束(回收款支付結束)涵蓋建設成本、資金利息、籌融資成本在內的項目投資決算總價審核報告。提供紙質件各陸套,電子文件U盤一份。
2、決算審核報告需由審計機構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雙簽章。
四、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暫定2年,最終以完成約定的本項目咨詢服務為準。建設期階段財務決算復核,招標人提供齊備資料后15天內完成;回收費用結算審核,招標人提供齊備資料后15天內完成;回收費用結算審核報告、項目回收期結束(回收款支付結束)涵蓋建設成本、資金利息、籌融資成本在內的項目投資決算總價編制審核,招標人提供齊備資料后30天內完成。
五、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具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參加本次投標活動兩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不良行為記錄并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員、設備、專業(yè)技術能力(可提供承諾函或證明資料);
3、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資質;
4、2022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的1個及以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業(yè)績;
5、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會計師及中級及以上職稱;
6、截止投標時間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提供網頁截圖)。
六、聯(lián)合體投標:
不接受。
七、比選文件獲取:
網上獲取比選文件自2025年 8 月 13 日上午8:30到2025年 8 月 19 日下午18: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獲?。?,有意參選的單位將以下資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21369499@qq.com(單位介紹信(應注明聯(lián)系人電話、郵箱)或授權委托書蓋鮮章、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蓋鮮章、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蓋鮮章),并電話告知招標人(電話:13350547668)。比選人向報名成功的供應商發(fā)送比選文件電子版。
八、比選申請文件遞交
1、遞交方式:現(xiàn)場遞交申請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1份、電子文檔光盤或U盤)。
2、比選申請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2025年 8 月 21 日9:30分止(注: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逾期送達,將不予受理)。開標時間同截止時間。
3、比選申請文件遞交地點:現(xiàn)場遞交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12開標室,由比選人在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12開標室統(tǒng)一拆封。
4、本次比選不接受郵寄的申請文件。
九、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攀枝花市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和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上發(fā)布。
十、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炳仁線獨松樹梁子隧道旁
聯(lián) 系 人:徐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3350547668


